為合理配置教師資源,進一步優化城普學校教師隊伍結構,充分整合全縣教育資源,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實施意見》(達市委辦發[2014]67號)、中共開江縣委辦公室、開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開委辦發[2016]9號)和《開江縣2018年城普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方案》精神,決定面向全縣中小學公開考調城普部分學校缺科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堅持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堅持嚴格編制、職數、崗位管理原則。城普學校教師考調,必須在核定的編制、崗位管理范圍內進行,嚴禁無編制、無崗位的違規考調補充教師。
(三)堅持均衡配置原則。積極優化教師隊伍學科、職稱、年齡“三結構”,優先補充緊缺學科教師,著力解決結構性矛盾突出問題。
二、考調范圍及對象
全縣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不包含城區公辦學校教師)。
三、考調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二)我縣農村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從正式入編時間算起),時間計算截止2018年9月30日;縣外調入我縣農村學校工作的,需滿足教齡5年且在我縣農村學校從教3年以上,時間計算截止2018年9月30日。
(三)學歷、教師資格、普通話要求詳見《開江縣2018年城普學校教師考調職位表》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教師資格證沒有載明學科的,可由本人自行選擇某一學科報考。
(四)近5年度考核結果應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參工當年除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考調: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偵察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被撤銷或在影響期內的;
2、農村學校學科專業教師配備率達不到70%的,該校該學科教師原則不得申請考調。
3、在本校評定了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服務未滿3年的教師,不得申請參加考調。
4、近3年(2015年-2017年)有師德師風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批評、黨紀政紀處分等的。
五、考調學校、學科人數及條件
詳見《開江縣2018年城普學校教師考調職位表》。
六、考調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6日—8月7日。
2.報名地點:開江縣教科局政工人事股。
3.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報考者自行在開江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kaijiang.gov.cn/)下載《開江縣2018年教師考調呈報表》填寫,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開江縣2018年教師考調呈報表》(需由所在學校簽字同意,并加蓋學校公章,在規定位置貼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及其他報名所需證明材料報名,另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1張。符合加分的,報名時須同時提交《2018年開江縣城普學校教師考調加分及資格審查表》及加分證明材料。
4.資格復審
2018年8月8日,對報考人員的教齡、學歷、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及其它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由縣人社局、教科局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如弄虛作假提供假證件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資格,予以全縣通報,三年內不得申請流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報考者自己承擔。學?;蚬墒胰绯鼍呒僮C明或不如實反映當事人真實情況的,嚴肅追究校長和具體經辦人的責任。
5.準考證領取
2018年8月9日持身份證到縣教科局政工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方式
本次考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三)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報考調領導小組同意后,可調整為1:2。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減少考調計劃。
(四)計分辦法
考調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兩項成績均相同的,以教齡長的排前),所有結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參考教師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1.筆試內容及分值:學科專業知識80分,教育教學綜合運用能力20分,共計100分。
2.筆試時間: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公布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開江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六)考調加分事項
1.教學業績優秀加分。
(1)加分條件。報考者加分學科與報考學科相一致方能加分,否則不予加分;小學、初中報考者加分學科為2013年—2017年期間參加了縣教科局教學質量檢測的學科,沒有被縣教科局教學質量檢測的學科不予加分(有多次參加教學質量檢測的,取成績最優一次加分);
(2)優秀認定范圍。在縣教科局組織的教學質量檢測中,所教班(教多個學科多個班的,以最好的一個學科中最好的一個班)平均分約居同類學校同年級總班額的三分之一。
(3)加分辦法。同類學??偘囝~三分之一的結果,按最接近3的整數倍確定具體加分的名次。如:13÷3≈4.3,則取前3名予以加分;14÷3≈4.6,則取前6名予以加分;21÷3=7,則取前6名予以加分;24÷3=8,則取前9名予以加分。其余以此類推。
(4)加分分值。將入圍優秀的名次等分成三個等次,分別按5分、3分、1分予以加分。
(5)降低一個等次加分情況。對已入圍第一、二等次加分但又任教多個學科多個班的報名者,若其中一個學科一個班的檢測平均分同比為倒數三分之一位次范圍的,則對其降低一個等次加分。對已入圍第三等次的加分者,則取消加分資格。
2.農村學校任教年限加分。凡在我縣農村學校工作滿5年的教師(普安中學、普安小學中心校、寶塔初中、寶塔小學中心校除外),若申請考調的,從第6年開始每滿1年加分0.3分計算,最多加3分。
3.表彰(表揚)、年度考核優秀加分。近5年(即2013年至2017年)期間榮獲國家、省、市、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報考者提供相關文件或榮譽證書)的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師德優秀教師、師德師能模范、十佳村小教師、支教優秀教師、優秀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名優教師予以加分(近5年受到多次表彰的,以最高一次獎勵加分)。具體辦法:受到國務院表彰的,加5分;受到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教育廳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市教育局或縣委縣政府表彰的,加1分。受到人社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表彰的,按同級政府表彰加分。年度考核優秀加分(報考者,提供縣人社局核發的優秀證書為準)。近5年(即2013年至2017年)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次的,按每次加0.5分計算。(同年年度考核為優秀又受上級表彰的,不重復加分,選擇加分較高的項目加分)
各項加分總和最高控制為10分,超過10分的,均計10分。
4.加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公布。加分成績在開江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在筆試前予以公布)。
(七)確定考調人員
按報考學校和學科總成績高低確定考調人員,考調人員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得調入。因資格條件不符取消資格的,空缺的崗位不予遞補。
(八)選擇崗位
涉及報考崗位有選崗要求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崗,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兩項成績均相同的,以教齡長的優先選崗。
(九)調動程序
擬調人員,面向全縣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十)相關待遇
調動人員進入新單位后,按崗位設置相關文件要求參與新單位職稱評聘。
(十一)選擇崗位
報考普安小學學區的考生,由學校根據學區教師配備情況自行安排;報考實驗小學、新寧一校、復興小學的,分學科進行選崗;報考縣教師進修校、縣職中學、開江中學實驗學校、普安中學的,不選崗。
六、紀律要求
(一)考調工作在考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教科局、縣人社局牽頭組織,縣紀委、縣編辦、縣財政局參與監督,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在考調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要給予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調動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調動資格,并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聯系電話:8229727(開江縣教科局監察室)
8223931(開江縣教科局政工人事股)
8221057(開江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本方案由考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開江縣2018年城普學校教師考調報名表
2. 2018年開江縣城普學校教師考調加分及資格審查表
3. 開江縣2018年城普學校教師考調職位表
開江縣教科局 開江縣人社局
2018年8月4日